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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费可在金融机构代扣代缴

发布时间: 2014-09-16 10:24:0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九江新闻网   浏览次数: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分阶段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措施,力争在2018年使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率达到90%以上。据悉,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2009年开始试点,截至2014年8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计183.92万人,参保率达到91.72%;其中新农保参保人数为178.06万人,城居保参保人数为5.86万人。

  “我市已有部分居民拿到了社会保障卡,但该卡还只能作为普通的银行卡使用,要实现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就医等功能,还需要等待相关政策的推行。”据市农保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除极少数人“顺路”主动缴纳外,都是由协办员上门收取,这项工作不但繁琐,还容易造成资金管理上的隐患。为此,我省今年起将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2个工作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开展代扣代缴试点,并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到2015年,不低于50%的县(市、区)要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2016年,要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2018年,力争使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确定缴费标准后,参保人员可与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协议书》。参保人员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后,于规定的缴费期内,携带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在当地的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将养老保险费足额预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卡)。若参保人员在异地务工,亦可携带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在本地的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将养老保险费足额预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卡)。农村信用社将根据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银行账户上足额划扣当年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