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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 2014-07-28 12:53:53   作者:湖北省老龄办   来源: 湖北省老龄办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民政部、全国老龄办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湖北省基层为老服务工作和老年协会建设,日前,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基层老年协会“乐龄工程”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文件精神,坚持建管融合、相互促进的总体要求。

  《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推进方式:一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保基本”原则,重点建设配套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设施,并逐步拓展服务功能,增加助餐、助医、日托等服务功能,力争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或托老所。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老年协会。各地要加快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力争到2020年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层老年协会设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要帮助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把辖区内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组织能力、德高望重的老年人吸收到老年协会中来,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协会要组织发展各种兴趣小组,组成包户联络小分队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文化娱乐、精神关爱、邻里照料、生产帮扶等服务,并承担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三是坚持建管融合,相互促进。各地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要坚持资源共享,建管融合,相互配合,协调互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基本设施已经完成了的,原则上要委托给老年协会进行管理,并加挂老年协会牌子。接受委托的基层老年协会,要管好、用好养老服务资源设施。要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建设,保障老年人政治坚定、思想稳定;要以精神关爱为主要内容,广泛组织开展老年文体娱乐活动,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要经常了解老年协会活动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日常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能一交了之,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逐步拓展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和功能,优先照料“五保”、“三无”老人,积极组织低龄健康老人扶助照料高龄、失能老人。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在生产互助、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也要发挥积极作用。

  《意见》最后对各地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引导。要求各级民政、老龄工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作为服务基层、保障民生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相互配合。民政部门要重点抓好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做好养老服务工作。老龄工作部门要重点抓好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选配、培训好基层老年协会会长和服务骨干,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管理、服务、活动制度,引导开展活动。《意见》还要求基层老年协会要发挥老年人社会影响大、号召力强的优势,积极面向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募集一定的资金用于为老服务工作;城市社区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基层老年协会,也可向会员适当收取会费或鼓励会员子女捐助孝老金等方式筹集经费,弥补经费不足。

  二是宣传先进典型。孝老爱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组织和队伍,为爱心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打造爱心服务平台。要及时发现和总结、交流居家养老服务、“乐龄工程”的典型和经验,大力表彰为老服务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养老服务、为老年人献爱心、办实事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