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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碎片化”现象严重

发布时间: 2014-09-01 13:55:3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理论探讨》   浏览次数:

        20世纪90年代初期按照行业和条块特点建立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到今天,存在很大的问题,受到社会广泛的质疑。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碎片化”现象严重

        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并没有形成。特需阐明的是,政府财政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中所承担的角色不同,缺乏公平性。首先表现在政府财政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中补贴力度有差别。政府财政基本上统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政府财政承担无限的责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部分虽然由政府财政完全承担,但基础养老金水平普遍较低;政府财政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的责任是养老保险资金收不抵支时给予补贴,近几年由于国家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养老金待遇水平,政府财政补贴的力度不断加强。其次表现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中享有财政补贴的条件存在歧视,有的需要雇主或者个人缴费才能享有政府财政对养老金补贴待遇,有的制度不需要任何缴费退休人员也可以享有政府财政养老金补贴待遇。由此可见,政府财政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中所承担的角色有差别,加剧了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性。

        如何解决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不健全和政府财政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公平性缺乏问题,学界和政府提出了很多解决问题的设想,但并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要害,也没有找到协调各种养老保险制度的平衡点。本文认为,为了建立覆盖全体国民、体现公平同时政府财政责任到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必要使基础养老金国民化,建立国民年金制度,让全体国民共享国民年金。将基础养老金国民化有以下几个优势,一是能够使所有的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年老后都有养老金是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二是能够使所有社会成员共享公共财政所提供的公共产品,防止部分人享有而一部分人不能享有的不公现象。三是能够打通所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接续的通道,每个人年老后的国民年金是由当地上年人均收入水平来决定的,生活在同一地区的老年人的国民年金是相等的,国民年金实行全国统筹,当然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贡献来决定的,每个人仅有一个个人账户,可随身携带,每个被保险人由于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不需要考虑公共账户转移,也不需要考虑个人账户转移,破解了现行制度下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接续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