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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者与患病者感受“冬日暖阳”

发布时间: 2015-02-15 12:42:4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需要救助的群众,大多数贫困与灾害叠加效应明显,救助和帮扶的任务比较繁重。一些“老、少、边、穷”地区和地震灾区,生态环境脆弱,生活水平相对低下,亟需进一步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特别是进入腊月之后,高寒和高海拔地区受灾群众以及在帐篷内越冬群众,亟需雪中送炭,对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更加刻不容缓。 
  救灾救济资金发放是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低保等救助政策,想方设法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今年的形势,同样需要加强管理,确保有限的救灾救济资金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确保救灾救济资金落实到位,各地相关部门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拨款程序,尽量简化拨付手续,尽快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资金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决不能口惠而实不至”。
  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有力支撑。我们常常说“病来如山倒”,重特大疾病往往成为一些人尤其是生活困难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和家属感受到温暖,重新点燃生活的希望,体现的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提高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是一件大得民心的好事。如何把好事办好、办实,还需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使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加强救助、医保等制度衔接,支持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用温情关爱抚慰困难病患。只有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大病患者才能及时沐浴到政策的阳光,才能走出让他们感到绝望的困境。 
  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是一项温暖人心的举措,事关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各地应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把相关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让祖国大家庭每一颗心灵都充满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