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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份十大养老新闻盘点

发布时间: 2015-05-05 15:03: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新华网   浏览次数:

2015年4月份十大养老新闻盘点

 
 

 

  十八大以来,多项养老领域的重大改革相继“破冰”,新农保和城居保正式合并,企退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一连涨,存在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终结。而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14次提到了“养老”这个关键词……新华网养老频道作为国家权威的养老新闻资讯专业平台,时时关注国家的政策动向,适时报道养老产业的重要新闻事件,突显年度、月度发生的重大、重要行业信息、资讯。在2015年3月份发布的十大养老新闻的基础上,继续定期推出本月的重要新闻。通过帅选、整理、编辑,为致力于养老行业发展的专业人士能够及时、有效地收集到有用、有价值的信息提供依据。

 

部委文件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为加大债券融资方式对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健康与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和水利、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工程等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以及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和养老健康消费等六大领域消费工程的支持力度,拉动重点领域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发改委制定《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并予以印发。《指引》支持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项目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提供养老服务。在偿债保障措施较为完善的基础上,企业申请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可适当放宽企业债券现行审核政策及《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部分准入条件。《指引》支持发债企业按照国土资源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以出让或租赁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债券设定抵押。支持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养老产业投资基金资本规模。

(二)民政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文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近日,民政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共同引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意见》提出:一是开发银行和各级民政部门建立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动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确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共同监督合作项目执行情况,推动构建“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体制机制。二是双方合作重点支持领域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养老产业相关项目等五大类。三是民政部门和开发银行共同建立广泛的项目入口机制,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优势,向开发银行推荐养老项目,提供政策指导,并协助进行项目初选和贷后管理。四是开发银行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融资优势,积极开展养老项目开发、评审、审批及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开发银行养老项目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偿债能力分析确定,最长可达15年,宽限期最长可达3年。

(三)三部门发文: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全国老龄办综合部共同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分别从,一是督促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二是切实加大养老服务体系投入力度。三是积极谋划“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五是扎实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重大工程。六是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七是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八是有力维护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共八个方面,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抓好近期重点工作做了重要解读和部署。

规定管理

 

 

(一)养老“并轨”改革5月底前启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月24日在北京举行了2015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就近期社会关注的社保话题作出回应。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各地应在今年5月底以前把实施方案报人社部和财政部备案后,启动实施这项改革。职业年金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结构、实现新老制度待遇平稳衔接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目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是8%,个人缴费比例是4%,并实行个人账户管理。李忠表示,职业年金待遇的高低主要与其职业年金账户金额相关,缴费越多、缴费时间越长,职业年金账户金额就会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待遇就会越高。在改革初期,由于退休人员缴费的时间还比较短,职业年金所占养老待遇的比重并不高,但是随着缴费年限的延长,所占比重会逐渐提高。职业年金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基金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人社部一定会按照相关的规定加强监管。

(二)发改委:确保50%以上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

 

  记者2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已进一步明确,要确保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全国老龄办综合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要优化投资结构,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发挥好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社会资本进入。《通知》明确,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做好2015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有关工作,以老年养护院等专业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为建设重点,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并做好养老服务项目储备。《通知》要求,各地要适时开展“十二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人社部回应养老保险死后充公:余额可依法继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月24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回答记者有关养老金的提问时,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如果参保人员死亡,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李忠认为,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行业透视

 

 

(一)房屋资产化 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签首单

 

  记者从率先推出以房养老产品的幸福人寿公司了解到,第一批客户分别来自北京、武汉、上海,每个试点区1户。来自武汉的客户老两口今年67岁,在子女的陪同下,到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签订了以房养老投保单,他们同意将自有房产做反向抵押,从保险公司定时领取货币化的养老金。“以房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保监会在去年7月推出试点方案,至今年3月23日才有首款产品面世。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赵光春介绍,这款产品名叫“幸福房来宝”,产品投保人被要求年龄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在原有房屋中居住,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二)人社部:国有资产划拨 缓解养老保险收支压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4月24日在人社部2015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部分国有资产将划拨转入社保基金,这将为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李忠介绍,在2000年的时候,国家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就是现在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基金,主要是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补充调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提出了要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这一决定将为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央要求,目前这项工作正由财政部牵头,国资委[微博]、人社部、社保基金理事会、证监会[微博]等部门参加,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已经成立了专题工作组,建立了工作机制,正在深入研究论证,在这个基础上要抓紧提出一个总体方案。人社部作为参与单位之一,将积极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发挥我们的职能作用,配合财政部做好相关的工作。

(三)中国养老个人账户计发年数比平均寿命少7年

 

  4月24日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5)No.7》指出,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制度采用了确定缴费的制度模式,要实现其自身的收支平衡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一是退休第一年的养老金水平应该等于个人退休时养老金的总积累除以退休年龄所对应的预期余寿;二是退休第一年之后年份的养老金待遇相对上一年水平的增长率要等于基金的投资回报率;三是退休者去世时其个人账户未领取的积累余额转移用于支付长寿者的养老金待遇,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时候可以实现自我收支的精算平衡。如果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得到满足,那么就会产生收支差异,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而言可能是盈余也可能是亏损。结合我国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可以发现其待遇计发的过程中存在着收支不平衡因素。首先,我国的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存在着低于预期余寿的情况。其次,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度投资回报率水平约为2%,但是从2005年以来养老金待遇相对于上一年水平的增长率在10%左右,其水平超过了投资回报率可以承受的范围,从而造成了养老保险基金的亏损。最后,我国的个人账户制度规定当参保人去世,其个人账户中未领取的剩余部分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由于失去了这部分本来可以用作支付长寿者养老金待遇的资金来源,个人账户基金面对着系统性的、因长寿导致的额外的养老金支出,形成了制度的“遗产差”性质的亏损。这些亏损的存在使得个人账户制度难以完全依赖自有的资金储备来满足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从而难以实现独立的、平衡的发展。

国际连线

 

 

涨知识:国外养老、职业年金什么样
 

 

  1.美国: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在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之外,美国政府和一些公司还建有各自的退休金制度,即为美国版本的“职业年金”。

  美国公职人员:“联邦雇员退休制度”。政府工作人员除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缴纳社保税之外,还必须每月上缴工资收入的1.3%,政府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根据其退休时的薪水、工龄长短等领取相应的退休金。

 

  2.日本:国民年金是养老金制度的基础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可以分为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公共养老金包括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中央政府承担公共养老金的全部行政管理费用,并且提供国民年金支出的一半。国民年金是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基础,强制加入,奖金来源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财政预算。

  日本公职人员:共济年金。共济年金是指日本公务员所加入的制度,各类公务员在加入共济工会后成为该工会的会员,同时也成为国民年金的被保险者。根据加入共济组合保费不一样,一般为总收入的11%-14%(国家财政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3.英国:由国家养老金计划、职业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养老金计划等三个支柱构成

  其中职业养老金参与者占英国全部人口的45%左右,已经成为英国养老金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大部分退休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所有年收入7475英镑以上、年龄在22岁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没有参加任何职业养老计划的都将“自动加入”职业养老金计划。雇主缴纳雇员工资的3%,雇员本人缴纳4%,政府以税收让利的形式计入1%,合计8%的缴费注入雇员的个人账户。职业养老金计划积累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股票为主的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