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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局长刘祥解读“十三五”系列养老新政—— 沈阳5年内建百个居家养老中心

发布时间: 2016-01-10 17:12:20   作者:王晓婷   来源: 沈阳网   浏览次数:

沈阳市是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如何让沈城百万老年人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沈阳市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服务的新举措。1月8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专访了沈阳市民政局局长刘祥,就市民关注的沈阳市未来5年内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进行详解。

  关键词:信息数据库

  建立覆盖城乡的

  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和数据库

  从今年起,沈阳市民政部门将加大公共财政和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养老的倾斜力度。建立多个部门联动的养老服务业统筹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养老机构税费优惠、信贷支持、公共财政补贴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适时出台涉及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公建民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具体政策,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扩大产业规模,优化发展环境。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和制度体系,加强居家养老大数据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和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同时,还将大力发展O2O等形式的老年电子商务,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兴办或运营老年餐饮、照护、娱乐休闲等养老服务项目。

  关键词:居家养老中心

  今年建成1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0个日间照料站

  今年,全市将建成1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及时回应老人的求助、求医等需求。

  计划未来五年内建成80—100家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社区覆盖率100%,确保每万名居民拥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关键词:养老床位

  5年后每千名老人

  有35—40张养老床位

  从去年开始,全市加大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将建设补贴标准由过去的每床每年4000元提高到现在的6000—10000元。并对已运营并达到星级标准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实际入住床位数量给予每年每人1200元运营补贴。通过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完善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床位入住率。

  未来五年内,全市将加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在建设运营补助、信贷、土地、税收、供暖水电等方面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简化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审批手续。广泛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养老服务业,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40张。

  关键词:养老产业园

  建设2.5万平方米的

  全产业链养老服务产业集群

  沈阳市将在浑南建设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的养老智能装备产业园,打造集老年辅具、康复器械、健康产品等产业项目的研发、制造、销售、维护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养老服务产业集群。目前园区主体已封顶,建成后将成为国家级养老产业园区。逐步形成包括研发、生产、销售、流通、会展在内的一体化产业链。引导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沈阳建立生产销售基地,打造东北区域养老服务产业基地和中心枢纽。

  引导各类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引导和规范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建设适老化“代际亲情”居住模式,减少空巢老人。

  关键词:养老基金

  设东北首个

  养老服务发展基金

  沈阳市将设立东北地区首个养老服务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6亿元,重点投资于有成长性的养老产业并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目前已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进一步充实居家养老服务力量。设置800个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为2400余名三无、低保、特困空巢老人提供无偿上门照料服务。通过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向对生活不能自理且有一定经济收入的老劳模、老优抚对象提供低偿服务。尝试为空巢老人搭建“一名志愿者+一名邻居+一名社区工作者+一名低龄老年人”的服务模式,开通为老服务绿色通道。引进上海幸福9号居家养老项目,支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夕阳红为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健康和生活服务。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