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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个人养老保险续保可自主缴费

发布时间: 2016-01-13 19:21: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红网长沙县站1月13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杨婧璜 通讯员 聂畅宇)近日,记者从长沙县人社局了解到,长沙县的个人缴费续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改制企业续保人员、被征地农民续保人员等)即日起可在全省范围内通过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任意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社保局经办大厅不再办理窗口打单现金缴纳个缴人员养老保险费的业务。

  首次自主缴费前,需先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在“办事大厅”中的“在线查询”标签页面中,进入“养老保险查询”栏目,进入后,点击表格右下方“个缴测试”按扭,验证本人是否可以通过银行或网络等进行缴费。首次不能测试(如刚从单位离职人员)、不能测试通过或测试通过但不能缴费人员,都要先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查处理。

  如系统提示为“通过”的个缴人员,可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省内相应银行任意网点办理缴费;如系统提示为“不通过”或在银行及网络平台缴费不成功的个缴人员,请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相关信息。

  缴费成功后,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凭证为缴费凭证(委托银行代缴或通过网上银行、互联网缴费的凭证为付款短信),建议妥善保管此凭证,如需办理社保补贴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此凭证,实行自主缴费后,企业社保局不再开具个人缴费收据。缴费成功后,可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在“办事大厅”中的“在线查询”标签页面中,进入“养老保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的缴费信息、已补缴信息等;如遇问题,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县企业社保局负责人提醒,新参保的人员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另外,由于一般是每年7月正式发布当年缴费基数,建议未到退休年龄参保人员每年7-12月缴费。值得注意的是,每年12月前应完成当年缴费,如需跨年度补缴,需要按照来办理补缴时的那一年的缴费标准补历年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