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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老人住养老院首次获担保

发布时间: 2016-05-30 13:02:3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北京晨报   浏览次数:

首份失独老人入住养老院代理协议昨天签订。清华大学老教授潘妙良夫妇与“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签订协议,由“英硕”代理潘家入住养老院一切事宜。此前,因为没有“子女签字担保”,失独老人无法入住养老院。今年初,市民政局启动“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项目”,指定“英硕”提供各种担保服务,特殊老人入住养老院不再有“门槛”。

  此外,专门接收失独老人的“北京第五福利院”即将开门迎客。入住“五福”的老人同样需要“英硕”提供各种担保服务。目前,在“英硕”报名入住养老院的已有60多个失独家庭,其中有30余位老人提出想入住“五福”,与“英硕”签订协议的目前只有潘妙良一家。由于“五福”的福利性质,其本身不接受市民报名。符合条件的老人需有代理机构代理,同时还需社会组织对老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具体入住名单最终由民政部门审核确定。

  潘教授78岁,9年前其准备结婚的独子因心脏病去世。他把儿子吃剩下的半块馒头,用保鲜膜包好,精心收藏。此后,“能住专门为失独老人开的养老院”成了他最大心愿。今年3月老人获邀试住“五福”一周。昨天,他跟失独的伙伴们分享这种感觉:“太舒服了!护理员太像儿女了!我是很想入住‘五福’啊,所以今天赶紧签协议。”老人拍拍自己的包说。

  协议虽然有范本,但提供个性化服务,潘教授就逐字逐句修改协议内容。比如,协议要求老人提供账户信息,以备不时之需,“我一看这一条,我就不放心了。”最终双方达成的协议是:“不涉及任何钱的往来。只说明在我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他们第一时间通知我的单位,由单位通知我在上海的兄弟姐妹。他们已经跟单位领导见面了,谈妥了。”

  根据市民政局的政策要求,在为失独老人服务过程中,“英硕”不得收取任何代理费用。同时,本市无子女老人、子女无行为能力老人都可以通过“英硕”代理进入养老院,该政策大约惠及北京市5万多个特殊家庭。目前,“英硕”已签订4份协议,其中,两个家庭为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个家庭是孤寡老人,一个家庭失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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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无钱基金会代缴

  除“五福”外,本市所有公立养老院都会为特殊家庭老人入住养老院提供床位。目前,“英硕”已与全市近500家养老院建立联系。根据老人的意愿,帮助老人入住可心的养老机构。

  该项目的公益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劲桦律师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作为一份民事合同,养老院有权利要求监护人签字——这一条就把无子女的老人拦在了门外。虽然,这个监护人可以是养子女、亲属、邻居、单位、居委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些个人和组织很难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为改变这一现状,北京市不仅指定“英硕”为代理人,同时修改养老院合同文本,首次提出“有限监护人”职责——“英硕”只承担老人财产监护责任,比如,当老人无力缴纳养老院的费用时,由“英硕”替老人交钱,确保老人不被赶出养老院;而人身监护责任则不承担,比如,老人打人致伤、损坏物品,“英硕”不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民政局的政策规定, “英硕”不仅担保养老院的费用,还需要在老人出现疾病时,代为办理住院登记、手术签字;也可根据老人的意愿,委托房产机构、金融机构处理老人的财产。

  该项目自3月启动以来,已有近700位老人咨询政策内容。针对记者提出“老人因突发事件,真交不起养老院的费用怎么办?”杨劲桦律师表示,基金会的钱、社会捐助都可以替老人缴纳养老院的费用,也可寻求政府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