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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护盘点近年来两会的各项重大医疗提案

发布时间: 2017-03-03 13:53: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乐护   浏览次数:

今年的两会,代表、委员们都会讨论些啥?乐护盘点了近年来两会的各项重大医疗提案,今昔对比,我们或许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参考。

【2016年】

 

1、关于“把医院号贩子入刑”的提案

 

号贩子在一些医院周围,通过多种手段,获得专家医生诊疗的权利,并加价转让牟利。在这种交易之中,扰乱了医疗秩序,危害了公民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时间: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原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

 

执行情况:2016年5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八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协调办公室,且明确在年内分三阶段严打“号贩子”,对重点城市重点医院的“号贩子”打一场“集群战”,围剿通过互联网散布的“号贩子”、“医托”等有害信息,坚决遏制“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猖獗势头。

 

目前,我国刑法已经将票贩子入刑,但号贩子尚未入刑,而号贩子是在拿病人救命的事做交易,更恶劣,更应予以严惩。尤其是2月16日,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脏移植中心副主任孙倍成教授被“号贩子”报复一事,政府给予了很大的关注,立法会很快提上日程。

 

2、关于“让儿科医生自由地开诊所”的提案

 

儿科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但是少有综合医院愿意开儿科,更少有医生愿意干儿科。导致儿科资源高度集中在儿科医院,儿科医生荒、患儿看病难愈演愈烈。除了提高待遇,也应该加快儿科医生的流动性。

 

时间: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

 

执行情况: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公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实施细则》删除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此项变动表明在职医务人员可以申请开办医疗机构了,国家对在职医生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终于“松绑”了。

 

从《征求意见稿》中国家卫计委对医疗机构申请门槛的修改可以看出,目前政府确实开始从松动现行政策着手,为对医生多点执业、在社会上开办诊所等改革加速推开铺路。

 

3、关于“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提案

 

住培与专培待遇确实是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不容回避的问题。目前,规培待遇不仅不高,而且资金来源不明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住培由国家统一出钱;在中国,规培基地、原来单位、国家财政、地方各级财政等给出的补贴如何确保到位,是关键性问题。

 

时间: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

 

提案人:全国人大代表、北省医学会放射治疗分会主委祝淑钗

 

执行情况:2017年1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进展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副司长金生国透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被看做培养全科医生的重要途径。中央财政将会每年每人3万元对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行补贴。而且,未来补助机制将成为经常性的。

 

4、关于“修订医师法,让医生一次注册全国通用”的提案

 

《执业医师法》经过18年发展,客观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执业医师法》已经和目前国家的大政方针不相适应,不利于医疗体制改革,不利于推动医生自由执业因此,建议对现行的《执业医师法》进行修订。

 

时间: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

 

提案人: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

 

执行情况:在深圳、无锡等地“多点执业”的相关政策接连出台后,广东省卫计委2016年9月27日公布《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医师全省区域注册制度,即医生在一个执业点注册,其执业注册全省有效。

 

11月份,天津卫计委发布《天津市医师区域注册暂行规定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规定:“执业注册后可以在任一设置与其执业范围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或业务范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这就意味着,在天津市范围内,只要是注册过执业机构的医师,不需要再办理任何手续。

 

若要让医生一次注册全国通用,则《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都需要修改。此外,还需要很多大环境的改善,医师的执业环境、诊所设置审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还有养老制度、医疗保险等,这些配套都要跟上。

 

【2015年】

 

1、关于“取消医院药房”的提案

 

医院大处方、大检查以及收受红包等现象依然存在。建议真正实现医药分家,取消医院药房,医院只针对急救等医保目录的处方药品实施仓储和使用特殊管理,所有医保和非医保药品,由社会定点药店承担销售职能,患者凭医生开具的药品通用名的处方,实现自主选购。

 

时间: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

 

提案人: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凌沛学

 

执行情况:2017年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在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环节提到“推进医药分开。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话音刚落,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宣布关闭三个院区的成人门诊药房。关闭后,病人拿医生处方可直接去院外“合作药店”取药。今后,除特殊用药外,医院的小儿门诊药房也将由药店取代,市民可以在家门口取药、用药。

 

分析人士表示,逐步取消各级医院的门诊药房。取消门诊药房,让门诊患者持医生处方去药店购药,可同时破解医改的多个难题,取得“一石三鸟”的效果,也可实现医院、药店和患者三者共赢,这也是西方国家的经验。

 

2、关于“落实‘多点执业’解放医生”的提案

 

尽管政府放宽了医师“多点执业”的限制,但当政策具体到医师的时间分配、权责明晰以及医疗机构的利益方面时,仍存在诸多矛盾。针对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要出台更富操作性、针对性,更为明确、具体的细则,方能保障医院、医师和患者三方的利益。

 

时间: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立医院主任医师侯建明

 

执行情况:2016年11月1日,国家卫计委接连发布了《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我国医疗机构的类别以及医生执业方式等内容进行修改。文件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对医师的执业地点放宽了,医生可以多点执业。

 

3、关于“将社会办医落到实处”的提案

 

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是,很多基层医疗机构都是社会办的,而不是政府办的。例如,日本94%的基层医疗机构是社会办医。“我们应把政府鼓励社会办医尽快落到实处。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起来,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办法。”

 

时间: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

 

提案人:全国人大代表、原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院士

 

执行情况:2016年6月15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广东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采取全面放宽对社会办医的限制、简化社会办医行政审批手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等措施,力争到2018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均占总量30%左右。这一新政被专家解读为“史上最利好”的社会办医新政。

 

【2014年】

 

1、关于“社会资本办医缺乏落地政策支持问题”的提案

 

虽然政策环境和导向是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的,但操作层面上,具体该如何办理,如何审批,各地对于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引导措施的相关政策尚不完善。

 

时间:2014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院长许树强

 

执行情况:2015年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并特别提到了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合作办医的两种形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并支持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为解决医生资源问题,2015年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部署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时明确,将“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目前已有北京、黑龙江、重庆和浙江等地出台多点执业针对性细则,或已送审相关细则并将面世。

 

2、关于“解决儿科医生短缺、待遇低问题的建议”的提案

 

目前全国范围都出现了儿科医生严重短缺的现象,每千名儿童分不到半个儿科医生和一张床位,大多数基层医疗机构儿科医生没有受过儿科系统培训,专业人才大量流失,儿科医护人员断层严重。

 

时间:2014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提案人:住疆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新疆区委会主委孟庆才

 

执行情况:2014年6月19日,6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包括“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方面儿科医师给予政策倾斜,切实改善人员待遇。”等在内的多项措施。

 

3、关于“医院药房托管、药品招标采购等相关问题”的提案

 

我国目前由地方政府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名为“招标”或“采购”,实际上招标机构并不采购药品,也不付款,仅仅是通过行政权力审批确定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品种、价格、配送和还款,因此,必须改变越俎代庖的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包办招标的模式。

 

时间:2014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提案人:众多医药界两会参会代表委员

 

执行情况:2015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完善国家药物政策,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对药品分类采购方案进行了明确,对于主流、用量大的药品仍然坚持了“双信封”集中招标采购。

 

【2013年】

 

1、关于“尽快制定出台专门的《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的提案

 

当下,我国医患暴力冲突‘井喷式’爆发,严重危及医务人员生命安全,影响医院工作秩序和其他患者的院内治疗。暴力伤医的后果已经开始显现。有的医生暂停了新技术的探索,有的医生开始寻找自保之道,有的医生甚至选择了辞职。解决此问题已刻不容缓。

 

时间:2013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提案人:90名政协委员联名

 

执行情况:2013年10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10月31日,两部委又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上述文件做出部署。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坚决遏制侵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积极推动在有条件的医院设立警务室。

 

2、关于“加快打破以药养医”的议案

 

“以药养医”带来“医生提成、药品加价、病人负担加重、医患矛盾加剧”这一个恶性循环。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韦飞燕等代表在十二届一次会议中称破解药价贵难题,须尽快打破“以药养医”怪圈。

 

时间:2013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执行情况:2014年4月8日,五部委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破除“以药养医”规定;2014年10月17日全国首届医院管理机构研讨会上,政策直指破除“以药补医”。2015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产生促进作用。

 

【2017两会前瞻】

 

今年代表、委员们都会讨论啥?

 

1、关于“探索成立公立医院拨款委员会,应对去编制化改革”的提案

 

就公立医院去编制化改革问题,农工党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关于做好公立医院去编制化改革工作的几点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探索成立公立医院拨款委员会,确保公立医院去编制化后的公益属性等一系列建议。

 

提案人:农工党中央

 

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去编制化改革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针对公立医院去编制化改革工作,上述《建议》认为,公立医院的事业编制要取消,但其提供公益服务的属性和功能绝不能取消,而应继续加大力度、优化结构,以体现和完善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为此,农工党中央建议,要从完善财政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督入手,针对公立医院建立成熟、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可以探索成立公立医院拨款委员会等第三方监管机构,推动政府切实履行对公益事业的保障责任。

 

2、关于“95%二级以上医院儿科医生不足三方面化解医疗人才“短缺””的提案

 

利用大数据、配合多政府部门建立医疗人才预警机制,成为当下医疗供给侧改革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果能建立国家层面的医疗人才预警机制,儿科医生短缺的状况可以有效避免。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

 

当前,95%的二级以上医院儿科医生不足,而医疗人才的培养有其特殊性,少则8年,长则10年,才会培养出一名可以坐诊看病的大夫。如果不从战略层面考虑,这一领域的供需矛盾将很难解决。

 

熊思东今年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建立医药卫生人才需求预警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建议提高人才需求的预见性,提前部署调整医学教育招生规模与结构,培养满足卫生服务需求的、充足的专门人才,保证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