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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今年养老保险费

发布时间: 2017-07-18 12:42:4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邯郸新闻网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安志宏)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已经确定2017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关参保人员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值得注意的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即12月底前的工作日皆可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不允许跨年度补缴。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为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不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比例为20%。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6838.44元)至300%(34192.20元)选择缴纳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

与此同时,参保人员还可以从社保局网站下载手机客户端,通过网络缴纳,也可到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的自主一体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