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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之声(二十五):全国政协委员季加孚:促进安宁疗护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 2020-05-28 10:30:1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安宁疗护中心是为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以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离世的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推进安宁疗护发展,国家卫健委于2017年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了床位数应在50张以上等相关规定。

  现状及问题:

  2017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定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普陀区等五个地区作为全国第一批安宁疗护工作试点市(区)。根据试点地区的调研,50张床的设置对于各个机构来说建设和运营均存在困难,考虑医疗机构床位资源的有限性,专业安宁疗护医护人员的不足,一个机构很难按50张床的规模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并按标准配置医护人员。海淀区作为全国安宁疗护的试点地区,一共也就仅有2家三级医院建设安宁疗护病房,其中海淀医院安宁疗护床位6张,老年医院安宁疗护床位24张。

  此外,50张床的“高门槛”也让其他多元主体在安宁疗护服务方面的试水止步,因为没有足够经费和空间启动安宁疗护中心的建设。欧美等国家安宁疗护机构经过测评,考虑安宁疗护服务的特殊性和其高配比的专业医护人员要求,提示每个单元12-18张安宁疗护床位是最为符合成本-效益的运营规模。

  此外,医保未覆盖、社会认知程度不高、国家政策支持缺乏、从业人员资质认定和培训体系不完善等也是影响安宁疗护中心建设的重要因素。

  建议:

  1、重视分级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放宽床位限制

  建议在试点基础上,进行综合测评,学习国内外成熟的经验,依托当前卫健委推行的分级诊疗(医联体)的模式,建立健全安宁疗护的体系(安宁中心,共建社区,共建居家),拓展居家安宁的服务。

  建议可考虑将安宁疗护中心建立在二级医院或社区医院,包括民营机构,因地制宜设置床位数等准入条件,适度放宽限制,重视专业准入。

  2、重视专业准入,进行规范化培训

  建议成立质控中心,由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如姑息治疗科)来负责区域内安宁疗护中心的专业准入及质量控制,培训专业人才,强调安宁疗护的体系化,规范化,同质化。

  3、给予全方位支持,提高社会认知度

  促进医疗保障体系覆盖,鼓励社会相关单位、企业、个人给予多方位资金支持;招募志愿者并进行规范化培训,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医学院开设相应课程,加强相关研究,提高专业人员认知度。

  安宁疗护需要政府、医疗机构、民众多方理解和共同努力,切实打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建立起适合中国的安宁疗护发展模式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