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关怀不是子女不孝
什么是临终关怀?
几百年以前,临终关怀,是指给虚弱或生病的旅行者以庇护。
而在现代,该词表示对濒临死亡的老年患者给予亲切的抚慰、良好的照顾和尽可能的帮助,使其安然故去。
最早对临终病人的照料是在1967年,在英国伦敦由桑德斯首创的圣克里斯多费临终关怀医院。
其后,1974年,美国首家临终关怀医院建立。
1982年,美国国会颁布法令在医疗 保险计划(为老年人的卫生保健计划)中加入临终关怀内容。
人口老龄化、人们对有尊严地死亡的关注促使临终关怀的需求量大大增长。
谁需要临终关怀?
在发达国家,临终关怀的对象是那些濒临死亡的人,即通常诊断生命只有6个月或不足6个月的病人。
按照规定,临终关怀医院不向病人提供治疗。
因为临终关怀的目的既不是治疗疾病或延长生命,也不是加速死亡,而是通过提供缓解性照料、疼痛 控制和症状处理来改善个人余寿的质量。
其中,病人的尊严是一个最为关心的问题。
临终关怀强调病人和其家属的情感 的、心理的、社会的、经济的和精神的需要。临终照料主要是在病人的家中提供,当病人无法选择家庭照料时,临终关怀照料可以在医院、护理院、或其他设施中进行。
我们需要临终关怀吗?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特别是城市独生子女大量涌现,社会对临终关怀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
我们需要转变观念,不要以为临终关怀是将家庭成员的工作转移到社会,使照料工作社会化,是子女的不孝。要知道,临终关怀,不只需要医院、医护工作者,社会的参与,更多的,是需要家属的支持。如此,才能让临终者走得放心,走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