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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改革 非“并轨”也非“拉平”

发布时间: 2014-07-29 14:50:57   作者:光明日报   来源: 光明日报   浏览次数:

        自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正式实施以来,处于改革“临界点”的人们更加关心养老问题,近日还有一些事业单位人员“提前退休”的消息传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近日对此表示,据他掌握的信息,目前并未发生“提前退休潮”。人社部将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就“养老并轨”的说法,李忠说,中央标准的提法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是说这个制度并到那个制度里面。总的方向是各类群体实行大体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样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实现公平,在规则上实现公平,不存在将哪类群体并入其他群体的设计,更不是把各类不同群体的待遇拉平。“从这个角度看,称之为‘改革’可能比‘并轨’更准确一些。”他说。
  李忠指出,每项改革都有一个妥善处理历史、现实和未来关系的问题,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对职工过去参加工作而没有实际缴费的年限,做了视同缴费年限的处理,改革总体运行是平稳的。这一做法可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同类问题的一个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