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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稳步发展养老服务业

发布时间: 2015-10-10 11:56:19   作者:方四清   来源: 黄山新闻网   浏览次数:

黄山新闻网10月9日讯(方四清)10月9日,《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通过县长办公会议审定,即将行文下发。

  《实施意见》对歙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新的工作目标,确保到2020年全县每千名拥有床位45张,新增床位中社会力量举办的不少于50%,城市社区要实行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90%以上的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要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实施意见》在统筹推进基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医养结合式服务、拓宽文化康体养老渠道、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保障困难老人养老基本需求和严格养老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方面提出了新任务,同时推出了各项保障和推进措施:

  一是完善和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加大财政对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的补助力度;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由原来的10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为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的,按轻、中、重程度,分别上浮50%、100%和200%,同时按照当年同期三年贷款基准利率的20%给予补贴。

  二是完善和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建立居家养老护理责任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分担机制。

  三是完善和落实土地扶持政策。保障用地指标,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新建的养老机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土地利用年度指标中优先安排。明确供地政策,经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的养老机构用地可以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在农村兴办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依法获批后可以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四是完善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同时在土地使用税,用水、用电、用气,有线电视和网络、行政事业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减免。

  五是完善和落实人才培养政策。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