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标准化战略,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要求,推动我国生命健康与生命关怀标准体系的构建,发挥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按照《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面向全行业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征集工作。
一、申报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二)以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科技等领域的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
(三)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四)申报标准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协商一致原则,具有可行性;
(五)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各单位自愿申报团体标准项目,标准制定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
(六)标准制定经费由协会统筹监督管理使用。
二、征集范围
(一)健康服务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等相关标准;
(二)安宁疗护组织、康复组织、老龄病院、孤儿院、养老机构、健康服务机构等建设及管理相关标准;
(三)生态康养基地、生态康养环境、健康养老社区等相关标准;
(四)优先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尚未涉及或待修订,而实际研究、开发、管理、服务急需的团体标准;优先制定有利于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的团体标准;生命健康与生命关怀培训机构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内容要求
标准内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填补本领域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白;
2.具有一定的行业/领域先进性、创新性,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引领行业发展;
3.响应某行业内一定数量企业群体健康发展的共同需求与诉求;
(二)主体要求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具有从事团体标准研究、制定的热情与积极性,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3.具有与标准相关的研究和应用实践基础;
4.鼓励多主体联合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21年 5月 18日至2021年11月30日,请各申报单位依批次,月底前申报,次月初评审按本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健康服务标准工作委员会。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或提纲,以及经费来源和预算;
2.申请单位及参与单位(如有)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4.产品和技术类标准应提供已鉴定或验证的材料、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测试报告、及其应用情况和效果等材料(如有);
5.有利于项目申请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材料要求及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填写《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其他申报材料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申报文件应清晰、明确。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协会标准委员会秘书处,同时须将电子版申报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立项审批
(一)根据申报情况,协会适时组织标准立项评审。经评审专家评估通过后,对予以正式立项的标准制定项目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或中国生命关怀协会(www.cnaflc.org)进行立项公示。
(二)团体标准通过专家最终评审后,由协会发布通知,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完成信息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健康服务标准工作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南街2号院紫御国际2号楼1501
联 系 人:赵显财
联系电话:010-88683727
手 机:13681488805
监督电话:010-64940080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健康服务标准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