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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六类”活动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8-16 14:02:3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国家卫健委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的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宣函【2019】102号),协会及时地成立了传达学习文件精神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工作计划,分三片四次组织秘书处和各个分支机构,以人员、内容“全覆盖”的要求开展学习、讨论和制定整顿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坚持做好阵地管理工作, 经过广泛征求各分支机构的意见建议,经秘书长办公会和理事长办公会议决定,对我会及全体二级机构组织开展“六类”活动等作出以下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主办、承办、协办和参加“六类”活动,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主办、承办、协办和参加“六类”活动,一定要明确活动的主题(包括内容、地点、目的、意义和影响),确定本机构在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要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价,及时地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文字材料,经上一级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活动。

        二、开展“六类”活动的批准权限

        1、协会主办类似活动或在众多主办方中位列第一,必须上报卫健委批准。

        2、二级机构主办、承办、协办和以协会名义参加外事活动必须报协会秘书处审议;特别是以协会名义举办活动必须提前两个月报《计划方案》,待协会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重要活动要报卫健委批准。

        3、紧急情况下的活动,也要按程序和要求报批特办。

        三、接受其他社会团体或机构邀请参加活动基本要求

        1、协会的各级领导受邀请参加活动,涉外涉密涉敏和明文规定不予参加的活动,要慎之又慎,确需参加的活动由秘书处负责向上级报批备案,上级同意后方可参加。

        2、其他人员凡以协会名义参加任何活动必须报秘书处备案审批或报理事长审批。

        3、任何人员在参会(活动)中要切实维护好协会形象和声誉,尊重身份,规范言行,注重担当。

        4、协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必须有会议程序手册(议程),邀请或被邀请领导讲话,必须有文字稿备查,专家教授、科技人员授课发言,也必须要进行课件审查备案,所有组织开展活动中的宣传册、广告画(词)、APP等都要经过事先审查批准。

        四、二级机构组织开展“六类”活动的基本原则

        1、主办“六类”活动,一定要遴选其他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对合作方的资质,诚信或历史记录做认真的掌握和了解,不与非法或有不良社会诚信记录的组织(机构、单位、个人)合作开展活动。

        2、组织开展活动的主题要鲜明,要与新时代的要求一致,要与协会的宗旨、《章程》相匹配,主张正能量,倡导新思想,力举高科技,创建新品牌。

        3、组织开展活动的全过程要向协会上报方案(包括组织框架、机构设置、参加单位、活动主题、目的意义和安全管理要求等)。接受协会全程监管,适时整改。

 

        联系电话:010-64940080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