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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养老金“并轨” 逐步建立年金制度

发布时间: 2014-09-15 09:40:5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扬州晚报   浏览次数:

        9月13日下午,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系主任周沛教授登上“扬州讲坛”,主讲“完善社会保障 促进公平正义”。

        社会保障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它既能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又能维护大家的切身利益,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社会保障政策的内涵、内容是什么?如何实施?这些话题备受关注。

        周沛教授是我国社会保障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现任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基地、南京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社会工作、残疾人事业发展。先后主持研究9项国家规划项目,近20项省市级规划项目。

        推进养老金“并轨” 逐步建立年金制度。图为周沛教授(图片来源:扬州新闻网)

        以下为记者辑录的现场录音:

        今天和大家讨论的话题,是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在此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一些概念以及我们需要面对的事实。

        处于稍低层面的群体

        易有不公平的感觉

        公平公正与否,与人的心和气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等密切相关。哈佛大学教授罗尔斯就说过,社会正义是社会制度的正义,正义是至高无上的,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之一,它既能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又能维护大家的切身利益,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然而,我们需要看清一个事实,那就是不公平不公正是通过比较出来的。比如两个人或者三个人,乃至两三个群体,年龄差不多,工作时间也差不多,如果待遇不相同,就会出现不公平的感觉。无论从制度设计还是从保障待遇看,处于稍低层面的群体,自然会从比较中得出不公平的感觉和结论。处于较高层面的群体,则较难得出同样的观点和结论,而我们分析问题,就要持有公正的视角与立场,避免站在各自所属的群体或利益集团来认识讨论问题。

        改革养老“双轨制”

        承担缴费义务,享受保险权益

        6月以来,南京多所高校的人事处收到了教授、博导们要求在7月1日之前退休的申请书,对于这些教授、博导来说,退休还是延聘,成为他们在六七月份最为纠结的选择。

为什么快到退休年龄的教授、博导们不安呢?简单地说,就是担心养老金改革后退休待遇降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第三十五条,就是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社保顶层设计和养老改革“并轨”大趋势的背景下,这条原本属于原则性的规定却引发了临近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的犹豫与纠结。老教师都非常关心这件事,大家普遍的想法是,虽然退休之后收入会减少,但为了防止以后退休比现在退休拿得还少,他们愿意现在退休。

        2009年1月,在广东、山西、上海、浙江、重庆5个省市搞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当时就有不少教师提出提前办理退休。他们主要担心改革后退休待遇降低。试点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个中原因复杂。

       在我看来,主要的原因是身份、地区、行业等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类型也不同。2013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是企业退休职工的2.1倍。尽管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以来已连续提高10次,但是还存在不小的区别。

       长久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不同的退休养老制度,养老待遇有一定差距。机关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或单位负担;企业则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双轨制”,一直备受百姓议论,迫切需要改革。

        2014年7月1日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改革总的目标就是要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在统一制度安排下,承担同样的缴费义务,享受平等的养老保险权益。

        基本层面是社会保险

        最高层面是社会福利

        那么,什么是社会保障呢?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障法第一次提出社会保障的概念;1986年中国“七五规划”第一次提出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社会保障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公民,社会保障的保障依据是立法,保障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具有强制性、广泛性、共助(济)性、刚性。

        社会保障应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社会保障应该满足全体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保障基本生活原则—社会保障只能确保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统一原则—社会保障的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和行政管理必须统一;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享受社会保障必须以劳动和缴纳保险费为条件。这些原则的提出和实施使社会保障理论更加丰富和趋于成熟。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面是社会救助,基本层面是社会保险,最高层面是社会福利,特殊层面是社会优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全体社会成员必须要被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范围内,不能有部分群体被排斥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这就是“全覆盖”;必须建立一个相对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因“人”而异,这就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每个群体和每个人,都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减轻社会保险费筹集压力,自己对自己的保障要负责任,体现不同群体间的平等与公平。

        是否“一盘棋”

        成是否公平的一大标准

        公平与公正是现代社会保障追求的基本目标。每个人应该获得公正与平等的对待,不公平与过度的不平等是一种必须矫正和解决的社会现象。

社会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公平,缩小初次分配带来的差距;社会保障是再分配,社会公平要从初次分配的公平性做起,但是社会的公平不能依赖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是否“一盘棋”,不因阶层、行业、职业及地区的不同而不同,这是政策设计的价值选择以及是否公平的衡量标准;相对于责任、结果(水平高与低)的公平,每个群体、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得到保障的权利,更有参加社会保障,缴纳保险费的责任,其保障水平都应该是相对公平、公正的;相对于经济理性与人文关怀的公平,经济理性是指注重于经费、基金的效率运用计算;人文关怀则是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观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中的运用。

        一段时期,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及运行状况呈现出“碎片化”与“多轨制”。碎片化是指从政策制定、保障对象、保障项目、保障水平到保障管理,都是分散、分立、分化。城市与农村分割,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对立,形成多种社会保险制度并存状况。从缴费到管理再到养老保险待遇等等环节,呈现“碎片化”和“多轨制”。这一状态一直备受争议。

        养老保险中,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保、机关事业单位四种养老模式各不相同;缴纳方式不同、缴费标准不同。医疗保险中,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筹资方式、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均不一致。

        碎片化是现象,双(多)轨制是原因,造成企业与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人员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公平, “双(多)轨制”是根据人员身份来确定保障内容、保障水平以及个人责任。不同职业、行业的人,社会保障待遇各不相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待遇“双(多)轨制”长期以来受到诟病。

        中国社科院有数据指出,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金最高相差近50倍。2012年全国企业职工养老金平均1900元,而同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是其2倍到3倍。

        当前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均退休金约每月4000元,由国家财政承担;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每月仅2000元,几乎全部由企业在职员工历年缴纳的养老金支付,国家财政不承担或承担很少部分。

        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障是一种典型的政府福利,缺乏社会化,没有社会保险之“共济性特征”。

        对社会保障的制度进行更合理的设计是人民大众内心深处强烈的声音,也是进一步增进国民幸福感的一大举措。

        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也应该从新的国情出发,对相关制度进行调整。

        实现社会保险制度有效衔接

        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那就是取消“双(多)轨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模式,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制度设计与实施路径要一致,事业单位员工要缴费,自己对自己的生老病死要负责任;建立年金制度(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还有相应的补充性养老保障,以确保不因职业、行业等差异而导致养老金过大相差。不搞试点,在全国统一推行。

        要在一个总体的改革框架下来进行。其中包括机构分类、人事制度、工资分配、财政保障等多方面的配套措施。

        部分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在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做改革,比如南京全市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实现全市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制度,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

        鼓励发展企业年金

        以及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减轻社会保险费筹集压力、自己对自己的保障要负责任、体现不同群体间的平等与公平。

        国家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从整体上完善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原则是增强公平性、适用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养老金双轨制”问题难推进,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人既是养老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受益者,双重身份之间存在利益冲突。解决这个问题,可不减少各群体现在养老金的数额,但增量部分绝大多数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福利增长。

        公务员养老金怎么改?主体将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构成。职业年金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不会降低,也就是说改革后不会降低相应人群的退休金。

中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企业年金之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也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看齐。改革后,无论从体系上、模式上还是缴费公式上,两大板块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将是一致的。关于养老金并轨,“这其实已给出了时间表”,让国民看到了养老金双轨制有望在今年破题的希望。(记者 桂国 王鑫 根据现场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