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最新资讯 > 正文

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正当时 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要义分享

发布时间: 2014-09-18 11:06:0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当前政治、经济、社会改革的纲领性文献,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也要以此为遵循。

        回顾改革开放35年走过的历程,各界对改革阶段的划分不尽一致。阶段划分宜粗不宜细。因为每个阶段不是孤立的,前一个阶段与后一个阶段之间有着必然联系,是后一个阶段得以继续的前提和条件。如此,可粗略地将35年的改革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2年)是改革起步和试验推进阶段;第二阶段(1992—2013年)是改革铺开和向顶层设计过渡阶段;第三阶段(2013年以来)是全面深化改革阶段。不同阶段改革的重心有所不同。从一个特定的视角观察,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改革的重心在解决效率问题上。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后,学习前苏联建立起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对于初期的国民经济恢复和基础工业体系的建立,曾经起到过巨大作用。然而实行一二十年后,这套体制无法克服的弊病日益暴露出来,陷入“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死胡同。在城市国有企业、农村人民公社一统天下的形势下,“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出工不出力”成为常态,“多劳不多得”、“少劳不少得”也习以为常。劳动生产率是新制度战胜旧制度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效率低下成为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致命伤。因此,改革的方向是最大限度地调动人、财、物各种要素的潜能,通过改革激活各种要素的活力,释放新的生产力。由最初的发展商品经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到最后落脚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实践证明,以效率为重心的改革取得成功。经济发展创造GDP年均增长9.8%的骄人业绩,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且正在向第一大经济体靠近;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人民生活获得显著改善和提高;社会事业发展迅速,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等。

        然而,任何事物总有其两面性,“有所得必有所失”是普遍适用的规律,改革也不例外。对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概括为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矛盾突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等。纳入前面笔者所说的特定视角观察,可以说,前30年通过以效率为重心的改革调动起各种要素的积极性,达到了让经济发展起来、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目的。30年以后,起码在当前的改革阶段,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将改革重心转到公平问题上,促进经济继续发展,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起来。形象的说法是:改革前30年着力把蛋糕做大,后30年则主要放在提升蛋糕质量,尤其是切好并分好蛋糕上。

        显然,这个大背景对于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太及时、太重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从中国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要义可以概括为:一要着眼于顶层设计。改革再启程,是继初期试验阶段、中期由 “摸着石头过河”向顶层设计过渡阶段之后,走向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改革要有顶层设计的理念、框架和决策。二要坚守公平原则。在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水平的过程中,养老保险改革应突出社会公平,发挥改革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和作用。三要有坚定的信心。养老保险深水区的改革,难度大、任务重、情况复杂。改革方案经过试验、取得成功并敲定之后,就要下定决心和保持足够的耐心,坚定不移地推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