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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朱晓进: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发布时间: 2015-03-09 09:48:0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浏览次数:

        中国人口快速进入老龄化,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话题。最近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正式施行。同时,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方向。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朱晓进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建议,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朱晓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要真正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首先要对我国目前面临的养老现状和人口的老龄化趋势有足够的认识。在2000年,中国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和劳动人口与老龄人口的赡养比达到7%和10:1,已进入老龄社会;据预测,这个数字在2025年将达到14%和5:1,进入深度老龄社会;约在2040年将达到21%和2:1,进入超级老龄社会。

        朱晓进认为,中国的老龄化社会有以下特征:一是老年人口数量高居世界榜首。二是老年人口有高龄化、慢病化、失能化的表现。三是家庭养老功能相当薄弱,养老相关服务严重不足。

        而“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医疗和养老两方面的资源,提供持续性的老年人照顾服务。这种模式利用医疗机构的优势医疗资源,实现了医疗、护理、养老、康复等一体化服务,既能满足老年慢性病治疗在大医院,康复及护理阶段在养老机构的构想,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大医院住院难的现状。

        如何推进这一养老模式?朱晓进给出五条建议。

        第一,要建立机构,完善机制。由政府来制定合适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建设,推动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走上正确发展途径。要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二,政府要保基本和给政策。一是通过养老保险保全民基本,有关部门要研究确定全民基本养老的经费标准、支付结构、比例和方式、动态调整等基本原则。二是明确有关范围内容,创建相关机制。基本范围可界定在确保符合条件的失能半失能贫困老人,农村“五保户”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其内容包含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保健、基本护理、临终基本关怀。在基本机制上,可通过政府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养老保险、护理保险、医养结合互通,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使其产生良好效果。

        第三,鼓励社会医疗单位创办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政府应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医疗单位创办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经审查批准后内设医疗机构,实现“医养合一”。进一步完善有关养老护理院的用地指导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制定相应配套实施细则。培育高端养老护理市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养老护理机构。

        第四,加快护理人员队伍的培养,鼓励志愿服务。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专兼职形式从事养老护理工作,鼓励医护院校开设医养结合型老年护理专业和相关职业教育,大力培养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另外,要利用社会慈善机构,开展募捐和志愿者服务。鼓励发展养老互助、慈善捐助、国民救助等社会救助公益事业。

         第五,发挥多种保险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建立分梯次的老年护理保障经费支付体系,培育公众商业保险意识,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养老 保障体系建设;发挥商业保险精算管理和风险管控优势,引入商业保险参与老年人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管控;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允许商业保险资金投向老年护理院等不动产项目和护理产业领域,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护理服务,进一步满足多样化的商业护理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