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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省市区将慢性丙肝基本医疗费纳入医保

发布时间: 2010-03-31 11:39:00   作者:未知   来源: 大河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截至目前,全国近30个省、市、区已将慢性丙肝基本医疗费纳入医保范围,患者使用指定药物治疗能享受80%的医疗费报销,不设起付门槛,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人民币,医保待遇有效期为6~12个月。这是记者从第二十届亚太肝病学会年会上获得的信息。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候选主任委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魏来提供的报告称,目前全国多个地区三甲医院都开设了丙型肝炎专科门诊,为患者及时就诊、缩短治疗时间提供了条件。为防治丙肝,降低终末期肝病发病率和死亡率,2008年国家卫生部投资4600万元人民币,启动了“丙型病毒肝炎及难治性丙型病毒肝炎病理机制和治疗方案优化研究”项目,在全国招募3000多名患者开展临床治疗研究。首批入组的100例患者治疗3个月时,病毒清除率达到88%。

  作为主持该项目的专家,魏来教授表示,将通过研究探索丙肝患者慢性化过程规律和相关影响因素,建立适合中国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抗病毒治疗方案。